国务院批复《辽河流域综合计划》
为科学制定辽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整体部署,根据2007年国务院关于展开流域综合计划修编工作的整体安排,水利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松辽水利委员会和辽河流域4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现状评价、总体规划、专业计划、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辽河流域综合计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近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221号批复了《计划》,并要求认真组织实行。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计划》实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为目标,坚持全面计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调和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促进辽河流域水资源的公道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为实现经济延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计划》实行,到2020年,辽河流域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基本到达防洪标准,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流域主要河流和重要湿地最小生态水量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及省界缓冲区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到2030年,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更加完善,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河湖和湿地生态水量得到保障,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并有所改进,黑土资源有效保护;流域综合管理现代化基本实现。 要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辽河堤防建设,在主要支流上建设必要的防洪水库,改扩建分洪关键和跨河阻水建筑物,进行河道险工整治和疏通清障,完成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流域防洪预警系统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加强重点涝区治理。 要公道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实行吉林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绰尔河引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逐步构成“东水中引、北水南调”的流域水资源配置布局。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调解产业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高污染工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行节水增粮行动。 要加强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展开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强化水资源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科学实行重点水库生态调度,建设必要的水生态修白癜风缘由复工程。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限采、封存或替换水源等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实行黑土资源保护工程。 要强白癜风能不能治好化流域综合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流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健全防洪管理制度,完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工作机制。规范河道岸线和采砂管理。完善水量、水质、水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计划》是辽河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根据。国务院要求,流域内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分解落实《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行,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