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医院急诊科发生了一起暴力伤医事件。一名女性患者自称喝了杀虫剂,不愿洗胃,但要接诊的女医生保证没事,医生不敢保证,陪同女患者的男性朋友突然手持血压计击中女医生面部,将女医生打致牙槽骨骨折和脑震荡。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该伤医事件鉴定结果已出,医生被鉴定为轻微伤,罗湖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违法行为者以故意伤害行为处以10天拘留,罚款元。
“深圳违章停车都罚-0元,伤医才罚元,违法成本太低了。”对于这一处罚结果,市民张女士表示,近年来伤医事件屡有发生,作为一名医生家属对医生的人身安全深表担忧,有时一接通不了先生电话就担忧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为什么不能给暴力伤医者更严厉的处罚呢?医生都在暴力伤医中倒下了,谁来给市民看病?”张女士呼吁社会各界要重视暴力伤医行为,希望通过刑事特别立法来制裁伤医行为。
(新闻引自晶报)
按照律师说法,罚款元的依据是因为该名女医生受到的是轻微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这样的处罚也是合理的。
如果深圳市民所说属实,深圳违章停车都会罚-0元,打伤医生才罚区区元,那违法的成本也太低了,以后保不准此类事件还会愈演愈烈!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医院和医生打官司啊,什么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通通拿来!
今后医生们谁还能安心治病救人啊,还是保命重要、免得受到这些突如其来、不明不白的伤害……
11月1日,医闹入刑的条款正式实施,该措施所起到的震慑作用我们都十分期待。可是细想下来,难道只有在事件和伤害闹到如此重的地步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吗?小打、小闹、小骂今后仍旧会屡禁不止、不了了之吗?最后也只是让医务人员的委屈自己“消化”、自己忍受、然后慢慢习惯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请别总这么随意对待!
如此低的伤医成本,想想也觉得难以接受!元甚至还不够受伤女医生的医药费。您对此有何感想?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欢迎与大家共同讨论!↓↓↓赞赏